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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快递《契约条款》未细看 丢了电脑主机苦果自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09:23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记者 马灿 通讯员 杨永新 报道:日前,广东省茂名市消费者委员会受理一宗由于快递物品丢失导致纠纷的消费者投诉,虽经消委会倾力维权,为消费者挽回了一定损失,但由于消费者事先根本就不注意承运方预先设置的种种免责契约条款,损失大部分无法追讨。

  据了解,来自广东省梅州市的茂名学院应届毕业生小刘在今年6月30日离校之时,由于
行李较多,当时在该学校拉业务的某快递服务公司业务员获知情况后,立即对其进行吹嘘:“我们公司价格收费合理,安全可靠,保证按时运到。”小刘在得知该公司快运一台电脑只需20元后,不加思索就将一台价值5000多元、内贮存自己多年积累数据的电脑委托该公司快运回家。

  但是20多天过去了,小刘只收到其中的显示器,而贵重的主机却杳无音讯。在多方电话查询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小刘只好返回茂名找“某快递服务公司分公司”交涉。不料,该公司负责人指着《快递详情单》背面一份用极淡的浅蓝色印刷的《契约条款》告知小刘,按照此《契约条款》,你的主机丢了也就丢了,要索赔最多只能按运费的5倍给予补偿,即是说最多只能获得100元的赔偿。

  小刘于是向茂名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消委会经过深入调查并倾力调解,指出该公司在服务上存在的种种问题,促使该公司将赔偿额提高到900元。小刘无奈,只好接受了这一现实。

  这几年,茂名市消费者委员会每年受理的消费者针对私营快递公司的投诉呈逐年递增趋势。从投诉的具体情况来看,目前一些快递公司属于随意拼凑而成,规模甚小,资金人员设备明显不足,将本公司业务再外委托他人代劳也是常事,这就很容易造成管理不到位、职责不清、服务质量差、托运物品损坏、丢失及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时有发生。这些快递公司往往是在受理业务时承诺很诱人,而物流行业自订的格式合同契约故意不让消费者看清楚。一旦出现问题和纠纷,便设法推卸责任、逃避赔偿。而目前由于规范快递服务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消费者委员会难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有关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找私营快递公司托运货物一定要慎重行事:千万不要只考虑运费便宜,一定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快递公司;二是托运前一定要看清相关契约条款,能够接受才能签字画押;三是重要及贵重物品一定要考虑保价托运,不可心存侥幸;四是应索取并保管好相关票据,以便

维权时有据可依。五是出现问题时要及时交涉或向工商管理部门及消费者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投诉,以及时维护权益。(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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