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地方标准 今后将狠刹经济适用房豪宅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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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08:1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四日电(记者沈嘉)北京市今日发布经济适用房地方标准,规定该市经济适用房价格建筑面积上限应控制在一百一十七平方米以内,单套总价不超过三十二万元人民币。早期备受指责的“豪华经济适用房”将无机会复现。 由北京市规划委和建委公布的《经济适用房住宅设计标准(试行)》还对该市经济适用房的宜居标准作出规定,如楼层净高不低于二点四米、每户住宅应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条件
该项标准还明确规定,新建经济适用住宅的使用面积标准依据户型分为三类:一室一厅使用面积在四十至四十五平方米;二室一厅为五十至六十平方米;三室一厅在七十至八十平方米。据介绍,八十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将是新建经济房的主力。 在此标准出台前,建于北京的经济适用房曾一度出现超大户型、豪华装修、高出租率等豪宅倾向,后经媒体曝光而遭彻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