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表态地产商仍可卖“楼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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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01:55 东方早报 | |||||||||
针对社会上关于是否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议论,昨天,建设部在其官方网站明确公布,国家近期不会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建设部的新闻发言人表示,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立的一项制度。从十多年的实践看,这一制度与我国国情是适应的,目前还不能取消。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和地区也都有类似制度。当前,要进一步完善预售监管措施,切实加强监管,以维护当事人
该发言人还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重点,是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国家已出台的各项调控措施,以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近期,国家不再出台新的调控政策。 取消房屋预售制度的建议是中国人民银行在8月5日公开发布的《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中提出的。央行在报告中称,房地产开发企业高负债经营隐含的财务风险、假按揭凸显的道德风险等等是当前我国房地产信贷面临的最主要风险,而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由于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可以考虑予以取消,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 此后,建设部于8月19日组织全国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企业、金融部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会议,讨论取消房屋预售制度的建议。据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士透露,会议结果出现压倒性的观点,认为在目前房地产政策、市场环境下取消房屋预售制不现实。 建设部的表态也让房地产业界松了一口气。上海电气集团恒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承荣向记者表示,银行当时主要还是站在自身抵御资金风险角度才提出取消期房销售的建议的,但是银行也应该考虑到,现房销售将使房产商面临严峻的资金考验,还可能对楼市造成负面影响,而提供贷款的银行也必将成为受害者之一。 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王洪卫也认为,政府的调控手段一定要尊重市场规律:“目前的宏观调控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效果,而预售制度也是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有效一环,现在取消应该说是弊大于利的,下一步政府应该从制度的规范化角度去操作。” 作者:早报记者 梁文汇 李和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