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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A+H”股改继续悬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01:01 中华工商时报

  2005-8-2422:02:26 【实习生王福平见习记者张伟霖北京报道】出乎市场所料,对于含B、H股公司的股改问题,证监会的《意见》来了个模糊战略,并将责任过渡给了股改公司。《意见》提出,对于同时存在H股或G股的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协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从股改一开始,含B股、H股公司的股改问题就已经摆上台面,引起市场的关注和多方猜想。而其基调在于,非流通股是在A股市场获得流通权,B股、H股股东不应获得补偿。但也
有另一种观点认为,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B股、H股股东应获得补偿。

  而该问题的没有明确,致使已有至少三家A+H公司在港的股本融资计划受阻,包括鞍钢新轧(000898.SZ;9347.HK)、中海发展(600026.SH;1138.HK)及江西铜业(600362.SH;0358.H K)。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认为,该表述相当含糊,充其量只能算是证监会的一个表态。“交由相关股东自行协商,一旦出问题,证监会不用来承担责任。”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H股股民存在的意见相当大,而证监会在《意见》中继续采取模糊战术,只会进一步加大事情解决的难度和提高股改公司方面的成本,而上市公司方面则对此反应冷淡。(25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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