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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搭售”博饼碗算违规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14:56 海峡网-厦门晚报

  在我市月饼市场检查中,包括月饼票是否规定期限、“过度”的包装壳能否再利用等问题难住各方本报讯(记者曾海林)我市工商部门对月饼市场检查中,出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是:由于今年有关月饼禁止搭售其他商品等新规首次实施,尚无标准,监管部门和月饼生产厂家都有些为难。省工商局今年明文规定,月饼经营企业在销售月饼时禁止搭售其他商品,但由于厦门市民在中秋节有博饼的习俗,往年有些月饼经营企业将博饼用的骰子、碗与月饼混合包装销售,今年月饼能否搭售这些东西?工商部门表示,他们将与各企业及相关部
门协商这些问题,并尽快公布协商结果。有生产厂家提出,由于此前月饼厂家都有搭售酒和其他礼品的习惯,因此买了很多可搭售其他商品的月饼盒,这些盒还能用吗?据悉,在泉州等地的做法是,以往的有“过度”包装嫌疑的盒还能用,只是月饼盒原来放酒和其他商品的地方空着就行了,厦门商家还能用这样的月饼盒吗?工商部门表示还需要经过协商。此外,每到中秋,企业和单位都会购买月饼票发给员工作为福利或送礼,但由于月饼票有约定领饼期限,消费者有票拿不到饼成了一个投诉重点。对于这种情况,在昨日思明区工商局召开的针对月饼问题座谈会上与会代表指出,月饼生产厂家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就规定期限是一种“霸王条款”,因为消费者在买月饼票时就已经付钱了,付了钱就应该拿到商品,不能因为人多生产少就损害消费者权益,“侵吞”消费者的月饼票款。

  链接: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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