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控大股东两天内不得增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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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12:01 京华时报 | |||||||||
作者: 敖晓波来源: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由于G广控复盘后股价低于4.35元的承诺价,大股东广州发展集团大举增持托价,G广控成了近两天市场关注的焦点。继前天G广控跌破承诺价后,昨天该股股价再次下滑,收盘报在4.24元,跌幅0.47%,依旧在4.35下方运行。
虽然G广州控股昨天发布了公告,表示公告后大股东将按股改方案承诺,继续增持G广控,除非股价不低于4.35元或10亿元资金用尽。但是,公司大股东打算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的行为却被证监会紧急叫停。证监会昨天临时发布紧急通知表示,根据《证券法》第79条之规定,广州控股控股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于8月22日增持G广控股份超过5%,在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再行买卖G广控股票。 据统计,广州发展集团于8月22日在二级市场增持了15143.16万股G广控股票,占G广控总股本的7.35%,所用增持资金总额6.57亿元。 国信证券的分析师肖建说,证监会之所以要求广控大股东的增持行为暂停两天,主要是因为广州发展集团在第一天的增持比例过高,达到了7.35%,超过了5%的规定,同时也是管理层为了避免在二级市场出现严重投机行为,避免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