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不能削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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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06: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第二批股改试点结束,大家正在总结一、二批试点的经验。有意见指出,为了缩短股改时间,对于方案出台前的沟通时间应该给出一个时间限制,比如一周或更短。也有的说,股改全面铺开以后,方案出台前的沟通的做法不一定再坚持,上市公司可以直接通过董事会决议宣布方案,沟通可以分散到日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中。我认为,提高股改的效率、缩短股改的周期是必要的。但在沟通上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应该时间服从质量。
第一,上市公司在制订方案前充分听取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意见,看似费了点时间,但保证方案制订得科学、合理,能一次通过,是真正的节约时间。第二,目前相当一部分公司尚未建立起优质的投资者关系基础。现在方案出台前的沟通,董事长、总经理亲自上阵,隆重热烈,如果分散到日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很可能就是几个人走走形式而已。第三,由于股权分置,两类股东利益不一致,必须充分沟通。 作者:张书怀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