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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颁发纪律严防小矿主"攻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06:0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记者23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安监总局新修订颁发了安监执法人员九条纪律,不准在煤矿及其他企业入股分红列入其中。

  安监总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赵岸青表示,安监总局已决定对7000多个没有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过审查不具备颁证条件的煤矿停产整顿,整改不达标的年底前一律关闭。小矿主为了过关,很可能不惜一切手段对执法队伍攻关,执法人员应严格遵守九条纪律,经
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

  这九条纪律包括:不准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

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不准以任何形式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及其他中介活动,或收取中介机构提供的钱物;:不准违反规定向监管监察对象集资、摊派、拉赞助、推销产品、索要钱物、接受馈赠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私利;不准在煤矿及其他企业入股分红或提供有偿技术咨询服务等。

  赵岸青说,九条纪律是一条高压线,一旦违反,必须坚决查处。

  作者:记者 刘铮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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