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政策酝酿重大变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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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11:40 海峡都市报 | |||||||||||
N据《证券时报》 业内人士透露,有关再融资新的规定正在讨论当中,相关政策可能将于适当时机出台,其中若干关键条款可能将有重大改变。 隐含三大变化
再融资政策的变化可能集中在两点。第一点在财务指标上,原有再融资法规中关于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必须在6%以上的硬性条款可能被降低。第二点在融资规模上,有关超额配股的规定可能将被取消。在现有条款中,如果大股东全额认购应配股部分,则上市公司可超越10∶3比例超额配股。如果将来配股,上限只能是10配3。 业内人士表示,酝酿中的有关融资政策改变,还可能将涵盖包括IPO、增发、配股、可转债与定向发行等多种融资方式。预计在新规定出台后,原有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将被废止。 在IPO方面,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已实行数年之久的新股辅导制度可能也要作出变化,将来可能不再设立1年的改制辅导期限。 推进融资市场化 根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各大主要投行都未收到有关改革的正式文件或征求意见稿,但几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我国一级市场更加市场化,是必然的方向。有关放宽融资对象硬性财务指标的要求以及缩短甚至取消一年辅导期,业内讨论已有时日,而且相关部门效率化、市场化的思路也比较明确。 据了解,现在证监会还是正常接受各类融资申报,发行部门亦对各券商项目如常反馈意见,但是发审会自股改启动一直停开。而在二批试点后,相关试点完毕的企业可能会有部分启动再融资程序,届时有关再融资新规定可能将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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