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晶)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诱骗他人购买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昨日,记者从吉林省物价监督检查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我省将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开展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
检查的范围包括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商业和服务业的商品零售、美容美发、电信、旅游行业。
重点查处6种价格欺诈行为,其中包括: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购买的;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诱骗他人购买的;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还有其他价格欺诈行为。
据了解,本次查处价格欺诈行为的专项活动时间为一年,组织实施阶段从2005年9月~2006年8月。
今年将在全省商业零售、美容美发两个行业进行试点检查,各市(州)要在12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告省物价监督检查局。(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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