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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仍可预售期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11:19 新文化报

  本报讯 (记者张伟伟)近日,中国

人民银行房地产金融分析小组在撰写的《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中提出:“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
商品房
新房的预售制度,目前经营良好的
房地产商
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可以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

  长春市房地局的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此种说法只不过是其内部专家团的一个建议,
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国内各城市的房地产市场管理都以国家建设部的发文为准。而目前建设部对此建议并未发布任何通知文件。而在现有的商品房销售法规中,对未开发完的商品房的预售有着明文规定,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之内的。因此,长春市暂不会取消期房预售制度。(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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