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企业分三类维修汽车看准经营资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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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08:52 天津日报 | |||||||||||
卞建国 本报讯(记者卞建国)为净化鱼龙混杂的汽车修配市场,维护广大车主权益,国家新近出台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对汽车维修企业进行了分类,凡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不颁发经营许可证,车主修车时应先看维修厂家是否有与其报修项目相符的经营资质。
按照规定,汽车维修企业按能力分为三类,一类企业可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维修、总成修理、整车维护、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后的检验工作。二类企业可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及小修。三类企业可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变速箱的维修和车身清洁、喷漆、轮胎修补和动平衡、曲轴修磨、气缸镗缸、水箱维护、车辆装潢等工作。一、二类企业必须配备一名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应熟悉并掌握汽车维修业务和各项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汽车维修检测规范、收费标准和相应的法规。以上两类人员总数的60%应经过国家统一考试并合格。三类企业技术、检测人员总数中通过全国考试的人数不应少于40%。而从事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的企业,除具备一类企业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用车间、设备及明显的标志,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指挥和报告程序,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齐全的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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