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思佳 22日北京报道】记者获悉,光大银行日前制定、下发了《中国光大银行员工强制休假制度(试行)》和《中国光大银行员工岗位轮岗制度(试行)》,将在全行实行强制休假制度与干部员工轮岗制度。这是光大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结合自身实际制订的内控原则。
据了解,在实行强制休假期间将对休假员工岗位进行稽核或业务检查,稽核与业务
检查采取现场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个人行为、业务操作是否合法合规。
此次光大银行实行的强制休假制度详细规定了强制休假人员范围、休假时间、休假程序、劳动管理等。新制定的干部员工轮岗制度也明确规定轮岗前应进行书面业务交接与离岗稽核,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了不同的岗位任期年限,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业内人士指出,如果关键岗位人员一直不动不变,违规行为就很容易一直被捂着、盖着,而强制休假之前的工作交接和休假期间的业务往来将使得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见光,因而不但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而且制度本身就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有助于遏制、减少银行高管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是抑止违规行为的有力武器。此前,这一制度已经开始在一些金融单位实行,部分政府机关也已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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