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30万可在马来西亚安家外汇管理局称不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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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11:35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19日,由马来西亚政府支持的“马来西亚:我的第二故乡”定居项目正式在中国内地面市。马来西亚驻华使馆人士表示,参与此项目的个人只需将22万元人民币(家庭为33万元人民币)存入马来西亚境内任意一家银行,即能申请获得一张拥有5年有效期的居留证。 据悉,寄存在银行的这笔存款将可享受3%—4%的定期存款利率。另据马来西亚使馆介绍,拥有该居留证的人士还可以无限次出入马来西亚,并允许在当地购置两幢房屋,免税购
按国家相关规定,中国公民要进行个人资产的转移,首要条件是必须先有移民资格。针对此项目,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认为,这种先存款后取得居住权的行为属资本项目,从现行制度的规定看,国家并不支持。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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