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存款30万可在马来西亚安家外汇管理局称不支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11:35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19日,由

马来西亚政府支持的“马来西亚:我的第二故乡”定居项目正式在中国内地面市。马来西亚驻华使馆人士表示,参与此项目的个人只需将22万元人民币(家庭为33万元人民币)存入马来西亚境内任意一家银行,即能申请获得一张拥有5年有效期的居留证。

  据悉,寄存在银行的这笔存款将可享受3%—4%的定期

存款利率。另据马来西亚使馆介绍,拥有该居留证的人士还可以无限次出入马来西亚,并允许在当地购置两幢房屋,免税购
买或携带一辆汽车到马来西亚(可节省高达300%的入境税)。5年期满后,只要符合最初申请时的条件,马来西亚政府保证永久续期。此前,该项目已在澳门、香港等地区推行一年有余。迄今为止,约有500个家庭通过此途径进入了马来西亚。

  按国家相关规定,中国公民要进行个人资产的转移,首要条件是必须先有移民资格。针对此项目,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认为,这种先存款后取得居住权的行为属资本项目,从现行制度的规定看,国家并不支持。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