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开平之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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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02:12 每日经济新闻 | ||||||||||||
自2001年10月“开平事件”爆发后,《财经》一直密切跟踪此案的进展。从2002年4月案情的初次披露,到此后原中国建设财务(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中建财)副总经理梁小庭和原中国银行副行长赵安歌的审判,再到2004年余振东被引渡回国,随着报道的深入,开平案所体现的国有商业银行的普遍症候越加清晰,其标本价值也逐渐彰显出来。 一系列相关案件围绕着一个核心事件展开,即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先后三任中
8月16日,余振东案在广东省江门市公开审理,凝聚着此案办案人员逾三年辛勤劳作的起诉书公之于世。起诉书长达万余字,以严谨的调查为基础,用法律语言进行专业表述,正提供了详解开平之劫的关键性文件。据悉,余振东在庭审时对起诉书指控内容均供认不讳。 根据这份起诉书的概括性描述,开平案始末已清晰呈现。人们可以发现,开平案之所以骇人听闻,不仅因其金额之巨,还在于其套取银行资金的恶性程度:许超凡、余振东对于开平中行的账目管理已达随心所欲之境地。与一般制造假存单进行高息揽储而形成的银行账外账不同,开平案是从银行内部盗取资金进行体外循环,几乎形同拦路抢劫:“抢劫”后账外贷款形成的坏账,甚至还可以通过银行借新还旧的“再贷款”进行冲销! 开平之劫历时八年方始曝光。此案震惊海外后又有三年,中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高山案再发,作案手段仍有诸多相似之处。“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矣”。当前,对开平案进行专业意义上的典型案例解析,正是吸取历史教训、谨防重入覆辙之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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