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个税起征点九月公开听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 17:3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工薪阶层均可申请参加,这是立法听证会制度以来全国人大举行的首次立法听证会

  本报讯记者严丽梅报道:“我们也可以报名参加在北京举行的听证会?我们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差旅费用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报销?”听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于9月举行立法听证会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的个税起征点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广州一所大学任教、对现行个税起征点法定800元一直持有看法的郭女士对此表
现得十分兴奋,一再表示会报名参加听证会。

  昨天,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人们对此听证会均抱有极大的兴趣。据悉,本次听证会是我国《立法法》明确立法听证会制度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立法听证会。

  昨天,全国税务系统惟一行业报《中国税务报》首家刊发消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于9月举行立法听证会,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的个税起征点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与建议。

  消息称,根据本次立法听证会的内容,凡年满18周岁,有工资、薪金收入的我国公民,均可通过信函或网上报名的办法成为参加听证会的听证陈述人。听证机构将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及工薪收入不同的行业、职业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选择听证陈述人,还将从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而未被批准的人员中选择若干人作为听证旁听人。听证机构还将邀请作为草案起草部门的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代表,全国总工会代表,东、中、西部各一省(区)财政厅或地税局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学者,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

  据了解,为鼓励各界群众参与立法听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承担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京外人员的差旅费用,参加听证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作为单位代表参加听证会人员的差旅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工资、薪金所得纳税额的每月费用扣除标准(即老百姓所说的“起征点”),将从原定800元向上作较大幅度的调整,是《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最大的看点,也是广大工薪阶层最为关心的问题。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广州一些工薪族就十分关心:纳税额每月费用扣除标准是否会根据各个地区消费水平、物价指数等的不同而确定一个浮动的费用扣除标准?比如,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城市,物价生活指数较高,如果费用扣除额保持与西部地区一样,那么,这些经济发达城市工薪族的个人负担显得更重。

  广东财税问题专家黎旭东认为,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正,较大幅度地上调费用扣除标准,它将解决我国长期以来这方面工作严重滞后的问题。但是,从调节收入均衡,公平税负的角度看,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正,更应该解决纳税主体目前仍是工薪阶层这个根本问题。

  (郎九/编制)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