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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馆里游泳要谨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 08:35 生活报

  连日来天气炎热,去游泳馆里游泳纳凉的人不断增多。近日关于游泳消费的投诉也多了起来,哈市一些游泳馆的更衣室内丢失财物的现象频有发生。

  15日,哈市南岗区消费者秦女士向本报反映,7月初的一个周末,她在南岗区学府路上一家游泳馆游泳,但游完后出来更衣时却发现更衣室的柜子锁头不见了,包里的手机也找不到了。而同时,还有三位游泳后出来的女士也发现他们的柜子锁头已经被打开,而且发现包
里的现金、MP3等物品不见了。于是他们马上向该游泳馆有关负责人反映此事,并向南岗区公安分局报案。但时至今日,已经一个多月过去了,还没有得到游泳馆的答复。

  据秦女士介绍,他们丢失财物的四位女士素不相识,她丢失的手机价值1700多元,另外三位女士分别丢失480元现金和一个MP3、200多元、100多元的财物。秦女士认为,他们丢失财物和游泳馆管理不严有直接关系,游泳馆应该承担责任。

  据该游泳馆负责人介绍,游泳顾客丢失财物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损失,目前他们正在和公安局配合调查此事,等公安局的结果出来后,他们将会给丢失财物的消费者相应的赔偿。

  哈市南岗区消协有关人士认为,消费者在游泳馆内丢失财物,由于没有证据,无法断定各自都丢了多少钱、多少东西,但四位素不相识的女士可以互当证人。如果公安局不能破案,也不好认定各自的责任。因此提醒消费者在去游泳馆游泳时尽量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以及过多现金,而且在有明锁的更衣室内最好自带明锁。(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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