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油田职工突击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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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 08:00 人民网-市场报 | ||||||||||||
据中新社电 8月16日上午,尽管下着雨,华北油田仍有10多对夫妻早早赶到婚姻登记处,突击办理离婚手续。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尽早拿到离婚证,以便重新获得上岗资格。 刚刚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的王迎(化名)说,她原是华北油田十一处的工人,2000年9月份,经领导反复做工作,她和许多职工买断工龄下岗。今年8月12日,单位贴出通知,
王迎说:“按照通知规定,下岗职工只要有离婚证,就有上岗资格。我丈夫目前在岗。为取得上岗资格,尽管我与结婚10多年的丈夫感情很好,也不得不办了离婚手续。“王迎说,像这种双职工有一方买断工龄下岗的情况不少,为能重新上岗,不得不去办离婚证。另一种办理离婚证的情况是,夫妻当年双双买断工龄下岗。依据目前再就业政策,只能有一方可上岗。为了男女双方都能上岗,也去办离婚手续。 “从12日开始,前来离婚的华油职工突然增多。到15日,多达20对左右,创下这里的最高记录。”当地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史树广说,“我们也觉得里面有问题,但依照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给予办理手续。后来我们得知,这与华北油田管理局新出台的再就业政策有关。这么多人“突击离婚”,会埋下很多的社会隐患。” 华北石油管理局企业文化科科长殷常青解释说:政策正处于摸底阶段,什么都不能对外说。 编辑点评 良好动机≠合理政策 一项“动机良好”的政策却导致如此荒唐的局面,个中蕴涵,颇耐深思。表面上看,这一局面折射出下岗职工们的生存窘境。但其实与再就业政策本身设计的不合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很多时候,“不做什么”比“做什么”更重要,如果“做什么”时过于莽撞,有可能事与愿违,这时候当然应该宁肯“不做”。而华北油田的这一政策,就在于其没有守住“应该不做什么”的界线———只考虑到了“应该照顾单身职工”,即“做什么”的问题,却没有考虑到这种政策的负面影响,在“上岗”对人们充满诱惑的情况下,明文规定有离婚证便可以上岗,实是对离婚行为的变相鼓励。权衡之下,这样的政策当然是不出台为好。显然,如此政策,在客观上已经对那些正为了生存挣扎的职工形成了伤害。 “突击离婚”是职工要维系生活作出的本能反映,长此以往,势必会给离婚双方及家属造成精神上的压力,可能埋下社会危机的伏笔。要化解这种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就必须从根本上着手———企业在制定再就业政策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员工的实际困难,这样才能让应该得到帮助的职工“得其所”。 《市场报》 (2005年08月19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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