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旅游开发建设规划要做环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4:56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8月17日电 (记者 刘世昕) 今天,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旅游局对旅游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21条规定,其中专门提到,编制旅游开发建设规划要做环境影响评价。

  两部门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对旅游区的环境监管力度,要对旅游区建设、

施工、经营中与环境相关的事项进行检查、监督,严格审查把关,同时督促有关环境评估、监测机构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为旅游区开发建设服务,加强对旅游区、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施
工期间的环境监管。

  两部门认为,在旅游区内、重点旅游线路及其临近范围内,禁止毁林毁草、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开山取石、挖土采沙、围湖(海)造田、改变自然水系(或岸线)等破坏生态的行为;旅游开发建设规模和旅游活动规模不得超过旅游区的合理环境容量,旅游区内人工景点与服务设施的性质、布局、规划、体量、高度、造型、用材、质感及色彩等应与自然

景观和当地的历史文化相协调,不得建设降低景观相容性或破坏景观的项目。

  爱问(iAsk.com)
  旅游开发 相关网页约207,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