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手规范民间融资
对于总量超过3000亿,借贷规模超过400亿的温州民间资本,当地政府是“疏”还是“堵”?这一直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近日,温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意见》,加强对温州民间融资的管理。据悉,这是温州第一次用政府发文的形式堵疏结合规范民间资本借贷。
让民资参与地方经济建设
可靠的统计显示,温州民间资本规模超过了3000亿元,作为一种自发的民间资金运作方式,民间融资在温州当地经济生活中,已经成为部分中小企业取得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的一个重要渠道。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调查数据:2004年末的民间借贷资金规模为410亿元。
庞大的资金何去何从?今年8月初,温州市政府发布的《意见》表明,政府有意利用民间资金为地方的经济发展做贡献。“(地方政府)要有明确的政策与方式,鼓励、引导、吸纳及组织民间资本。”具体的措施包括,实行低门槛创业激励政策、降低投资创业者开业的初始条件;完善民间资金运营的服务体系,要由投资审批制度向投资备案制转变,加强信息引导和投资中介服务;等等。
高息不受法律保护
温州民间融资涉及面十分广泛,借贷也比较集中地在熟人之间进行,所以业务的发生往往没有书面合同,而以口头约定为多。如此一来,发生纠纷时,双方都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明文本。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温州的民间资本借贷就十分活跃,月借贷利率为10‰-15‰。“过高的利率可能给金融带来潜在的风险。”一专业人士分析,政府的适当介入将有利于民间资本的良性循环。
很显然,加强对民间融资行为的引导成了《意见》所反映的重点之一。温州市政府明确表示:民间个人借贷利率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4倍以上的高利借贷行为,其超过的高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这意味着,民间借贷利率高出警戒线部分的回收风险将由出借人本人承担。
此外,约束私立学校、民营医院、房开公司等单位在民间进行融资,严禁非法集资活动;倡导民众向银行、农信社等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融资。
禁止任何人开地下钱庄
《意见》认为,目前的民资流动方式可能会带来几个方面的不利现象,这些现象包括:个别典当商行非法吸存放贷,助长融资利率上涨,出现投机和诈骗的苗头;大量借贷用于外地房地产或者投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和项目。由于民间融资的趋利性,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潜伏着较大的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
除此,《意见》还明确表示将继续对金融“三乱”保持打压态势,禁止任何人开办地下钱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取缔,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控制互助会规模,坚决打击“抬会”等诈骗活动。(鲍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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