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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微软卷入iPod专利大战 胜负难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4:23 每日经济新闻

  据美联社昨日报道,作为多年的竞争对手,苹果与微软最近又在一项专利事务上展开了明争暗斗。苹果计划将iPod音乐

播放器上的一项技术申请为专利,微软则全力加以阻止。业界人士认为,短期内还很难看出谁将是这场专利争夺的最后赢家。

  如果史蒂夫·乔布斯要付给比尔·盖茨专利费,那将是苹果整年销售额的1/3,而技术专栏作家更将专利局称为“iPod杀手”。

  上个月,美国专利

商标局(USPTO)拒绝了苹果iPod转轮界面技术的专利申请,原因是微软已于5个月前提交了类似申请。一些业界人士为此发出疑问:苹果今后是否会因iPod而向微软支付版税?但专利律师、Carr&Ferrell联合创始人约翰·费莱尔说:“两家公司的专利争执还处于初期阶段,专利商标局拒绝苹果的专利申请并不等同最终庭审裁决,苹果仍有很大的活动余地。”

  首先,苹果可向管理部门提交文件,以表明早在微软提交专利申请之前,苹果就已开发出了相应技术,因为第一批iPod上市时间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要求专利局展开相应调查,以确定谁是真正的技术发明人。其次,苹果也可对自己的专利申请内容进行修改,以免与微软的专利申请相重叠。费莱尔表示,至少在今后半年内,专利商标局不会就此作出最终答复。

  对于苹果的这项iPod专利申请为何没有得到批准,该公司没有作出解释,只表示多项与iPod有关的专利申请已得到批准,但仍有一些申请处于待批状态。微软在一份声明中称,公司一直实行向其他企业进行专利授权的做法。自2001年以来,苹果iPod出货量已达2100万部,占据美国

MP3音乐播放器市场75%的份额。上个季度,因iPod与该公司iTunes音乐商店业务相互拉动,iPod销售收入已占据销售总额的38%。

  CreativeStrategies首席分析师TimBajarin指出,1997年,苹果与微软曾签订了为期5年的技术共享协定,而到2002年,该协议期满后,两家公司都没有提及音乐播放器专利问题。他说:“如果让我猜测的话,我觉得苹果今后肯定不会向微软付一分半毫。”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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