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境外投资 外管局放权银行对外担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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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3:31 新闻晨报 | ||||||||||||
记者 马伟伟 晨报讯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关于调整境内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管理方式的通知》。企业境外投资需要融资时,银行的担保管理方式由逐笔审批调整为年度余额管理。同时允许更多境内商业银行提供担保。这使国内优秀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再次得到政策支持,也是我国资本项目松动的又一重大步骤。
外管局称,海外融资难的问题制约了境外投资企业的发展壮大。此前,我国企业如果投资境外,融资渠道之一就是由境内银行提供对外担保,但这种担保需要在外管局“逐笔审批”。由于融资担保等审批手续繁琐,而部分企业不愿为此耗费精力和时间,则会选择通过一些其他渠道融得资金。 中国银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外管局放开额度,简便了企业“走出去”的关键手续。额度金额将取决于每家银行的资产等财务指标。 同时,《通知》扩大了项政策的受益范围,由境外中资企业扩大到境内机构在境外合法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和参股企业。 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孙立坚教授告诉记者,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大量依赖出口的企业面临着人民币继续升值的风险。这样的情况下,鼓励企业走出去,以投资代替贸易是各国央行都会采取的作法。早前日元、韩元升值后,日本、韩国也采取了类似措施。 事实上,外管局此前已有政策支持企业走出去。5月22日曾发布规定,将2005年的购汇总额从33亿美元增至50亿美元,如实际需要还可予以追加。根据彭博数据,中国企业今年以来牵涉120宗海外并购案,金额达77亿美元,而2004年同期只有83宗并购案,金额44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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