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炼化签署代理销售合同(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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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2:25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经与石炼化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石炼化及其控股子公司石家庄石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销售分公司于2005年8月16日签订《化工产品代理销售合同》。根据《代理销售合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石联股份公司将委托中国石化通过其化工销售分公司代理销售主要化工产品;并将按代理销售产品销售收入的0.9%向化工销售分公司支付代理费。
公司预计,在《代理销售合同》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向化工销售分公司支付的代理费将在600万元左右,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占公司200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3%。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8月18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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