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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试点披露外汇违法信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1:37 时代商报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侯凯航)昨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外管局在辽宁、河北和深圳三地开展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试点。对于试点地区发生的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办理或督办的2004年1月以来外汇违法案件,在外管局网站以公开披露和供社会公众查询的方式对外公布。

  据介绍,目前外管局已开始对第一批外汇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披露。其中包括天津、辽
宁的两个企业。对公开披露的企业,外管局要求企业除接受处罚外,还要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整改,并对这些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清产核资。此外,外贸企业还可以通过外管局网站对外汇违法(负面)信息进行查询。外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部门还将逐步扩大外汇违法信息披露的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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