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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孤老人员个税可减征一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 13:1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广州地税近日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减征优惠政策作出明确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根据上年度工资薪金总收入来确定减征幅度,最高的优惠幅度可减征50%。

  广州地税提醒,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需按照规定的时间申请,否则将不能享受优惠政策。(黄宙辉 徐婕 王凌 朱瑞国)

  (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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