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北京某小区地下室进行暗访时发现,这里存在安全隐患,却没有相关部门管理。
记者以帮朋友预订长期租住房间为由,进入了该地下室的住宿区。记者在此处看到,瓷砖铺成的地面已被擦洗干净,各房间的门也被装修成木质的,走廊的墙壁上贴有优美的风景画,从外表看基本令人满意。门内却“别有洞天”。推开精美的木质门,立即迎面扑来一股阴潮的味道,房间内的情况更是不敢恭维。七八平方米的房间里,一张床垫摞在三张薄木
板上即为“床”,已经占了房间的大半,“床”上铺着一张污迹斑斑的凉席;几块木板拼搭成的“小桌”挤在墙角,室内灯光昏暗。当记者表现出对此住宿环境不满时,房东立即解释说,“这间已经算不错的了,长住的人都会有自己的铺盖,这凉席被褥也就是为小住的客人准备的。”之后,房东还细数了在此处居住的其他好处:房租便宜而且还可以使用电器做饭,电费是按“一个字一元钱”的商业用电标准计费,十分方便。当记者问到门口张贴的《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住宿人员不得使用电热器、电饭锅等电器”时,房东对此不以为然。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地下室的很多房间没有窗户,只有一个通风口,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乱接电线等消防安全隐患。据记者了解,地下室给临时房客所使用的床具,很多是从旧货市场上收购来的,使用前最多只是晾晒了一下而没有经过正规的清洗和消毒处理,卫生状况令人担忧。而且房间内经常有陌生人出入,管理人员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为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人防办。工作人员并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问题,只是表示从今年年初正式执行的《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利用地下空间从事商业、旅店业等生产经营活动,其防火、卫生等条件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关和卫生主管部门检验合格,通风条件、用电设施要保持良好,必须具备完善的上下水、防汛、排风系统以及应急照明灯等设施,然而在记者暗访的地下出租屋中,并未发现有符合以上条件的。
北京市建委地下空间市场租赁处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地下空间是由建委系统和人防系统共同管理。业内人士表示,正是这种多头的粗放式管理,导致了地下室监督管理的漏洞。
《市场报》 (2005年08月17日 第三版)
作者:实习生 彭慧 本报记者 董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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