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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市场经济地位并不是万能药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09:07 中国经济时报

  见习记者 孙东辉

  8月14日公布的《2005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下称《报告》)显示,中国经济市场化的深度与广度都在不断增强,2002年和2003年中国市场化指数分别达到72.8%和73.8%,远远超过市场经济临界水平(60%),应属于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

  但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不为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区域组织承认。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一些专家表示,一方面,因各国市场经济地位标准不同,政治因素的影响等原因阻碍了中国成为“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国家,中国应该继续努力以争取更多的认可;另一方面,在对外贸易中,市场经济地位的获得并非解决贸易磨擦的万能“药方”。

  各国市场经济地位标准不同

  《报告》是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受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委托而进行的。据介绍,在测算市场化程度的指标设置中,借鉴了欧美反倾销中市场经济标准,参考了国际上经济自由度指数,具有较强的国际可比性。

  商务部政策研究室国际贸易处处长吴国华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报告》虽然有国际标准和参数在里面,但中国国情也是重要的考虑对象,各国对市场经济的理解并不一致,标准与别国的不同一点也不奇怪。”

  “标准不同是欧美等国拒绝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最冠冕堂皇的理由,”吴国华说。

  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7月6日曾表示,中国正在向市场经济国家的方向迈进,但尚未达到技术方面的标准,其中包括,政府行为在中国经济活动中的重大影响必须消除。

  要尽力争取市场经济地位

  “中国加入WTO就有不同国家之间政治博弈的成分在里面,取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也会如此。”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何帆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在签署的入世议定书中,中国接受了一些限制性的条款,其中包括对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调查的“非市场经济地位”待遇。

  统计显示,中国近年来已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之一。在反倾销调查中,一些世贸组织成员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借用贸易救济措施搞贸易保护主义,利用参照国来比较,使中国企业在应诉部分国家反倾销调查中遭受到不公平待遇,使中国出口受到较大影响。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后,一些国家和地区将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失去有力武器。

  “他们这么做也是为了保护本国企业。”温州商人于得洋对此颇感无奈,他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现在做啥生意都得小心,不能光吹你的号,不管别人定的调。”

  市场经济地位并非万能“药方”

  “市场经济地位不是对付国际贸易问题的万能‘药方’。”何帆认为,别国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并不意味着对中国反倾销调查的放松。除此之外,在对中国企业开展反倾销调查时仍然可以使用替代国价格等手段进行限制。

  4月18日,中国和澳大利亚签署了中澳双方关于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谅解备忘录。

  据澳大利亚报载,为打消本国企业的顾虑,澳政府向其国内企业界解释:无论把中国定位为市场经济或过渡经济国家都不影响对华开展反倾销调查,也不会削弱其对华反倾销的力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不意味着不能使用替代国价格。

  2002年,与中国同属“转型市场经济国家”的俄罗斯,被欧盟和美国承认属于完全的市场经济,但欧盟在反倾销修正案中增加了“澄清条款”,俄罗斯官员指责说这一条款使欧盟给予的“市场经济地位”变成了空头支票。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张汉林指出,我们不应把注意力完全放在“市场经济地位”上,而应更多地注意完善我们的出口贸易秩序,协调好国内企业产品出口的数量和价格,提高产品档次,增强品牌营销与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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