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扛得住房价吗
经过测算深圳房价收入比已处在临界水平
凌厉的房价涨势已经让越来越多的市民感到困惑。马先生和太太李小姐都是工薪一族,一位在企业上班,一位则在学校工作。马先生说:“我们的收入在深圳也不算低了,但是
对我们的收入来说,房价实在是太高。”
超过半数市民认为房价偏高
由同致行、星彦等地产中介做的一份调查及研究报告显示,深圳67%的市民认为现在深圳的房价偏高,32%的人认为处于正常水平,只有1%的人认为现在深圳房价偏低。
而由市国土房管局、市房地产研究所和中原地产联合举行的大规模问卷调查结果也显示,58%的人对住房的心理承受价位在每平方米4000元至6000元之间,也就是说,6000元以下是目前消费者最能接受的价位。然而,今年上半年特区内的住宅均价都已突破每平方米6000元。按建筑面积算,福田7481元、罗湖8193元、盐田7550元、南山6074元,均已在购房者所能接受的心理价位之上。
用房价收入比来说话
深圳大多数市民认为房价偏高,根源来自房价收入比。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一个城市的平均房价与每户居民的平均年收入之比。世界银行在衡量一个国家的住房消费水平时,认为房价收入比在4倍至6倍之间较为适当,也就是说假如家庭年收入为1,房价则是家庭年收入的4倍至6倍。
然而,深圳的房价收入比到底是多少,一直是个说不清的问题。
有业内人士根据“三平均原理”——即当前的房价收入比应为:人均年收入×户均人数/本市当年平均拥有的住宅面积房价——算了一下:以2003年为例,深圳全市住宅销售合同面积为806.56万平方米,住宅销售套数为89651套,平均套数面积为89.97平方米,以2003年住宅销售均价每平方米5680元计,平均每套的成交总价为51.12万元。2003年,深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936元,如果按户均3.1人进行测算,那么深圳的人均家庭可支配收入为8.04万元。这样就可以得出2003年深圳的收入房价比为1:6.358,处在合理范围内。
然而,每平方米5680元只是全市的一个平均价。根据相关计算方法,福田、罗湖的收入房价比为1:9.188和1:8.671,超出了“警戒线”。(董超文吴平)
作者:董超文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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