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各种资本参与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日前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华社15日受权全文播发了这个文件。
《意见》称,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我国流通业在
促进生产、引导消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当前,我国商品市场供求总格局已发生根本变化,面临的国际化竞争更趋激烈,但流通领域仍存在流通企业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低,现代化水平不高,市场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
《意见》指出,国家将加大改革力度,继续推进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并将妥善安置职工,降低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成本。
《意见》指出,国家将建立调控和应急机制,包括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建立应急调控快速反映机制,确保国内市场稳定有序。国家将积极培育统一大市场,打破地区封锁,建立和完善农村流通体系。此外,还将继续完善政策法规,加快制订流通领域法律法规。
政策解读
国家鼓励企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
国务院在日前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为加大农村市场建设力度,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国家将采取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拓农村市场。
《意见》指出,国家鼓励优势流通企业用连锁经营方式完善农村流通网络,采取多种方式开拓农村市场,引导农村消费。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对试点企业从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的,鼓励其取得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对试点企业建设冷藏、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的,可以实行加速折旧。
此前,商务部提出,要在全国部分县市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试点,计划三年内在试点区域培育25万家农村连锁超市,覆盖全国50%以上的行政村和70%以上的乡镇,形成现代流通方式下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日前,商务部已会同财政部共同下发文件,对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企业和农家店给予资金支持。
国家将大力推进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
国务院在日前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国家将大力推进国有流通企业的改组改制。
《意见》指出,各地政府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对资不抵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国有流通企业,依法实施租赁、出售、债务重组和关闭破产;支持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鼓励各种资本参与企业改组改造。
《意见》同时指出,妥善处理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包袱,妥善安置职工,降低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成本。(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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