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参股控股收购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国务院日前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华社15日授权全文播发了这个文件。
《意见》称,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我国流通业在促进生产、引导消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当前,我国商品市场供求总格局已发生根本变化,面临的国际化竞争更趋激烈,但流通领域仍存
在流通企业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低,现代化水平不高,市场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
《意见》特别指出,国家将大力推进国有流通企业的改组改制。《意见》指出,各地政府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对资不抵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国有流通企业,依法实施租赁、出售、债务重组和关闭破产;支持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鼓励各种资本参与企业改组改造。
《意见》同时要求妥善处理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包袱,妥善安置职工,降低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成本。
《意见》还指出,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世贸组织规则,积极培育一批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引导支持流通企业做强做大。
据悉,目前我国国有流通企业市场份额不断下降。商务部上半年发布的《中国流通产业发展报告》称,在全国33000多家大中型流通企业中,国有大中型批发企业的市场份额为33%,国有大型零售和餐饮行业的市场份额均为16%左右。(王宇)(16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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