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伊晓霞实习生黄熠旎很多中资企业设在境外的公司都有过这样的境遇,需要融资的时候,如果直接靠母公司投资,会受到外汇政策的限制,而如果向境外银行贷款,却因为资信较低,基本上很难成事。不久前,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了包括深圳发展银行和招商银行在内的四家银行,开办“离岸担保业务”。随着这一新业务的开展,以上问题也会随之解决。
境内信用海外融资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企业迫切需要开拓国际市场的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而海外银行由于对中国企业了解不够,使中国的海外投资企业很难获得国外银行包括融资等在内的金融服务。“离岸担保业务”正好为境外公司解决了贷款难的问题。据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的负责人介绍,离岸担保业务,即开办了离岸业务的银行可以接受符合《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条件的境内居民向该行提供离岸业务项下的担保,也可以作为担保人向境内外受益人提供担保。[简单地说,中国企业走出去后,可以凭其国内母公司担保,由国内银行通过离岸业务,为其提供境外授信融资。特别是对实力雄厚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银行可以提供多币种全球统一授信额度,为其海外子公司业务拓展提供更为全面的金融支持。该服务模式便于企业利用境内的银行信用,满足到海外创业初期的境外金融需求,同时有助于集团公司实现资金集中管理,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客户的跨国经营高层次需求提供了便利条件。]
信用证或保函均可担保
“离岸担保业务”为离岸公司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据深发展广州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介绍,在以前,如果中资公司在海外的分公司想向当地的银行贷款,母公司必须以抵押的形式为境外子公司作担保。如今推出的“离岸担保业务”不需要抵押,母公司只需在国内银行开具“备用信用证”或“保函”,即可为境外的子公司作担保来贷款。而开具这些“备用信用证”和“保函”的条件是,母公司必须有正常的贸易活动和背景,经外汇管理局批准获得。[申请的过程也并不复杂。首先是担保人向外汇管理局递交申请材料,外汇局收到担保人提供的申请资料后,30日之内会予以批复或者转报上一级外汇局。需要注意的是,外汇局批准担保人提供对外担保后,担保人6个月内仍未出具对外担保的,外汇局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继续担保,担保人须另行报批。担保期限届满需要展期的,担保人应当在债务到期日30天之前到所在地经授权的外汇局办理展期手续,由外汇局依照本细则规定的权限审批。]
银行授信额度很重要
据介绍,想要作“担保人”,为境外企业作担保,还必须符合《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必须是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或者经法人授权的机构,包括中资金融机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一般情况下,都是境内母公司为其境外子公司作担保。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境内母公司都可以做到这一点,深发展广州分行国际业务部经理张冰在这里强调,其实,只有在具有离岸担保资格的银行取得一定授信额度的母公司,才能利用这个额度为离岸子公司作担保。也就是说,母公司先要贷到款,才能帮着子公司贷款。作为非金融机构的母公司,在提供对外担保后,还要自担保合同订立之日起15天内到所在地的外汇局填写《对外担保登记表》,领取《对外担保登记书》。[只有在具有离岸担保资格的银行取得一定授信额度的母公司,才能利用这个额度为离岸子公司作担保。也就是说,母公司先要贷到款,才能帮着子公司贷款。]
担保资产有限制
另外,被担保人为境外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0%;被担保人为境外非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当然,担保人不能为经营亏损企业提供对外担保。
[链接]
担保离岸融资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报告。2.担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件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件及其他有关批复文件。3.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加盖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如担保人是集团性公司的,应当报送其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其本部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4.被担保项下主债务合同或者意向书及其他有关文件。5担保合同或者意向书。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名词解释]
担保人、被担保人、受益人
“担保人”是指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或者经法人授权的机构,包括中资金融机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其中,对外保证项下的担保人为保证人;对外抵押项下的担保人为抵押人;对外质押项下的担保人为出质人。“被担保人”是指境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内机构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及中方参股的企业。“受益人”是指中国境外机构以及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离岸银行业务是指银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服务于非居民的金融活动。(紫/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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