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罗庆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图林,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小刚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由于公司报告期内自发电量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40.21%,减少购买国家大网高价电量同时增加公司有效上网电量,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去年相比增加约13个百分点。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重大诉讼
1)、根据1991年四川省计委川计[1991]能1005号、原广安地区行署(广署发[1994]19号文)、原广安地委《会议记要》(广委纪[1994]16号)及四川省建设厅相关批复,原广安区天然气公司(广安区天然气公司后被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行政划拨到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公司,2002年集团公司又将广安区天然气公司注销,将其经营性资产增资注入到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故本案被告为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取得了广安市城区供气资质和相应的投资立项批复,并已在广安城南新区、代市镇、前锋镇等城镇区域内(以下简称“争议区域”)建成天然气管网,于1995年开始供气。但华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又于1999年向广安市计委报请立项,申请在上述争议区域内进行管网建设,四川省计委在1999年以川计能源(1999)1353号文,对华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在上述争议区域内建设天然气管网工程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作出了同意实施的批复,双方争议由此产生。2001年11月,华蓥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其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原状;2、判令被告赔偿因侵权行为给其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5000万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集团公司及爱众股份公司认为,从1992年开始,广安天然气公司及后来爱众股份的建设、经营管道天然气行为均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在供区范围内的供气属于合法有效的经营行为。华蓥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所述损害事实与集团公司及爱众股份公司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该案至今尚未判决。在省高院的组织下,诉讼双方拟以调解方式结案。原告将其在华蓥市城区已经建成并经营、已取得建设厅“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天然气经营性资产,按公允价格转让给爱众股份。现已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中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目前,评估正在进行中。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200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庆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贺图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刚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董事长:罗庆红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15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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