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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出现货币经纪公司 初期鼓励中外合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 02:00 每日经济新闻

  冯桔 每日经济新闻

  中国银监会昨日宣布,《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将从9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横跨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全新金融中介机构———货币经纪公司即将登场。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货币经纪公司间接交易可以为客户提供充分市场信
息,保证市场高效运行。另外,因为货币经纪公司是中介机构,不做自营业务,报价更能反映市场真实情况,确保公平。

  根据《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境内出资人必须为依法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等代理业务5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目前符合这些条件的主要是信托投资公司。

  银监会曾表示,在货币经纪公司引入的初期,可采取中外合资的形式。知情人士昨天透露,合资货币经纪公司的运作已进入收官阶段,人事方面的调配已经完成,现等待细则出台就会上报监管机构审批,预计很快就会正式开展业务。此前有报道说,首家货币经纪公司将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全球最大的货币经纪公司毅联汇业集团合资成立。

  货币经纪公司

  货币经纪公司是在金融市场上为媒介金融产品交易提供信息、促成交易达成的专业化机构。目前,其业务范围已从金融衍生品、债券品种、资本市场产品逐步扩展到回购交易、贵金属、煤炭、天然气等相关产品。

  在我国进行试点的货币经纪公司是指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的服务对象仅限于境内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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