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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物权法(草案)》来番评头品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 16:4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广泛倾听公众声音

  本报记者 施建 实习生 赖丹花 通讯员 任宣

  《物权法(草案)》自7月10日向社会全文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以来,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昨天,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就该草案举行征求意见的公众讨论会,参加讨论会的有专
家学者、律师、学生、市民等近70人,所提建议意见不计其数。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旭东表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把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如实反馈给全国人大常委会。

  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昨天举行的关于《物权法(草案)》的征求意见讨论会上,与会者畅所欲言,纷纷对《物权法(草案)》的条例、相应概念的界定和部分物权的设立是否合理等,提出了不同意见和建议。有的认为,《物权法(草案)》是一部大法,与广大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应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有的提出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应更加明确和到位,相应的法律用语要作出相应的解释。同时,还有的认为草案一些条文过于重复累赘,建议修改简化……

  有人士认为,物权法草案中“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规定,虽然是为了保护有限的农业用地,但若把财产限制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流转,使得这些财产近乎变成死产,无法通过流动来增长自身价值,那将会令权利人造成极大的损失。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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