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9月10日在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5年9月10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6、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05年9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等。
7、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5年9月6日至7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伟星股份公司 邮政编码:317025
5)联系电话:0576-5125002 传真号码:0576-5126598
6)联系人:谢瑾琨 谭 梅
8、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8月1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和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所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请根据股东本人意见决定对上述议案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盖章)(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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