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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货后税 川货通关更便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 05:1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记者昨日获悉,成都海关继对四川重点企业实施A类企业管理、便捷通关等优惠措施后,近日又推出通关货物先货后税(即先放行货物后缴纳税款)的全新缴款模式,极大方便了川企的生产和发展。

  据介绍,海关征收税款的规定做法是:先纳税后放行,企业在通关现场领取税款缴款书后,需回单位财务部门加盖支票印鉴,再到开户银行下账,然后将下账的纳税凭证交海关
现场核注税费。这种缴款模式的纳税周期一般为2天,如果企业不在本地纳税周期会更长。而在此期间,企业还得支付进口货物的压站费、场地费和仓储费。

  实行先货后税缴款模式后,经海关核准的进口纳税义务人在成都关区内进口应税货物,在办结除税费核注以外的其他海关审单征税手续后,海关凭银行保函直接查验放行其进口货物,纳税义务人在法定的纳税期限内缴款。新缴款模式至少可减少通关时间一天,企业可充分利用缓交时限减缓资金压力,降低通关成本。

  据第一个享受缴税新模式实惠和便利的四川丰田公司介绍,仅通关成本一项一年就可以为企业直接节约近百万元成本,而紧急货物的及时通关更保证了正常生产和交货。本报记者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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