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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制为消费者撑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 02:42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8月9日讯(记者甄真)今天从在济南召开的全国消协加强消费维权能力建设研讨会上了解到,为提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山东省人民政府将消费维权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专门建立了山东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主要由省消费者协会、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单位组成,原则
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其职责就是领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指示;研究部署全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审议制定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方针、政策、计划、方案、措施和办法;组织、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疑难问题;定期听取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会议组成单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情况报告;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全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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