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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发文 温州疏堵民间金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 01:03 东方早报

  在温州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的民间融资行为,将遭遇当地官方的严管。记者昨日获悉,温州市政府本月正式下发了《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该市首次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相关意见。温州此举意在防范民间融资潜在的金融风险,避免如《意见》所称,因操作不当可能“抵消来之不易的宏观调控成果”。

  作为一种自发的民间融通资金方式,民间融资已成为温州中小企业取得流动资金和建
设资金的重要渠道。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2004年发布的相关调研报告,至当年底,该市民间借贷规模已达到420亿元,约占当地民资总量的14%。

  民间融资在温州风头固然甚劲,但因其涉及面广且运作不规范,给金融监管机构也带来颇多难题。据温州有关部门介绍,长期以来,该市民间融资有个人借贷、债权性或股本性的企业集资、各种形式的“做会”和民间的票据融资及企业借贷等多种形式,“由于缺乏规范引导和必要的监管,民间融资处于自发的无序状态”。

  《意见》也承认了上述态势的存在,并披露,该局面所导致的后果是:一些金融“三乱”现象借机沉渣泛起;大量借贷用于外地房地产业或投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和项目;一些不法分子以高利为诱惑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等非法活动,“潜伏着较大的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甚至危及金融安全”。

  有鉴于此,温州官方从去年底开始萌发对民间融资进行界定和规范的想法,以制止违规或不合理行为,打击非法融资活动。《意见》表示,温州将“区别对待”,对建立在互助会基础上的小规模民间融资,由于其有利于调剂社会资金余缺、弥补正规金融服务的不足,将进行疏导;而对超越国家法律界限的民间融资活动,将实行严堵。

  在“堵”的措施上,《意见》称,温州市政府将继续保持对金融“三乱”高压严打姿态,禁止任何人开办地下钱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取缔,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控制互助会规模,“坚决打击‘抬会’等诈骗活动”。

  在“疏”方面,《意见》表示,将加强调查研究,密切关注民间融资新动向,及时反映民间融资的风险隐患,“尽早采取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管理和规范,约束私立学校、民营医院、房开公司等单位在民间进行融资;对确需向民间融资的民众,提倡订立要素齐备的借款合同,并在法律许可的利率范围内收付利息。

  与此同时,温州还将探索民间资本为地方政府所用的途径。《意见》透露,温州将把民间资金纳入地方政府的中长期社会发展规划之中,明确鼓励、引导、吸纳与组织民间资本的政策与方式;另一方面,将制定并出台进一步利用好民间资金的财政政策,“政府可直接出资注入某个项目,吸引民间投资参与,加强国债投资与民间投资的结合,鼓励民间资金采取联合、联营、入股进入国债投资的基础设施领域”。

  作者:早报浙江专稿 徐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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