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国企老总决策失误将被免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 01:00 中华工商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9日电】 国有企业负责人在决策过程中如果出现重大失误将被追究责任。北京市刚刚出台的《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依据企业负责人出现失误的大小,将受到告诫、扣除绩效年薪或延期兑付绩效年薪、免职和禁入处理,触犯法律的还将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规定,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企业净资产25亿元以下、损失数
额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和企业净资产25亿元以上、损失数额占企业净资产1‰至2‰的,对责任人给予告诫、扣除绩效年薪处理。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企业净资产在25亿元以下、损失数额500万元以上的和企业净资产在25亿元以上、损失数额占企业净资产2‰以上的,对责任人给予扣除绩效年薪、给予或建议给予免职处理。对属于重大经营决策失误范围但其损失难以用金额衡量、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责任人给予告诫、扣除绩效年薪处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极其恶劣影响的,对责任人给予或建议给予免职处理。

  办法明确,重大经营决策失误有损国家的形象、声誉,或者在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故意损害国有资产的;以及弄虚作假,转移、销毁有关证据,或者以其他方法阻碍、干扰调查的,责任人将被给予或建议给予禁入处理,不得再在国企中担任领导职务。

  据介绍,办法中所称的重大经营决策失误,是指在经营决策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国务院国资委、市政府以及市国资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企业内部控制程序,越权审批、擅自决策,法律手续不完备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

  (陈筱红 容安才)


  爱问(iAsk.com)国企老总 相关网页约189,902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