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股票对价。
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在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同时提供总量为3000万股的股票,作为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暂存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股票帐户下。
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8月11日。
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8月15日。
2005年8月15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5年8月5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中信证券发起人股东支付的3.5股股份对价。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对价发放范围:2005年8月11日日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日期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8月11日。
2、2005年8月15日,公司股票复牌,全天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中信证券”变更为“G中信”。
3、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8月15日。
4、2005年8月15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对价支付对象
2005年8月11日日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五、股票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公司发起人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其拥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换取所有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具体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5股股票,支付对价股份合计为14,000万股。
公司发起人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即余股的处理方法,按照现行的送股处理方式进行。
六、股权分置改革激励机制方案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在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同时提供总量为3000万股的股票,作为实行股权激励机制所需股票的来源。中信集团为公司实施首次股权激励计划提供帮助,暂代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骨干持有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转让的3000万股,暂存于中信集团股票帐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帐号:B880864822)下。
七、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248,150万股,其中,发起人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数为208,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88%,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流通股股数为4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仍为248,150万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数为194,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24%,无限售条件的股数为5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6%。
八、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发起人股东支付对价及股权激励的具体情况
1、现有发起人股东实施本方案需要支付的对价以及支付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2、各非流通股股东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况表
十、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10-84864818-61103
联系传真:010-84865567
联系人:郑京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三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04
十一、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9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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