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将实施的前两日,传化股份前三大股东拥有的第五大股东终止受让第七大股东的股权。经过这样的紧急变更,第七大股东所持股权出让的金额有望增加一倍以上。
8月4日是传化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日子,而就在此前的8月2日,传化股份公告公司前三大股东拥有的第五大股东已经决定终止受让第七大股东的股权。出让股权的是浙
江科投,受让股权的则是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父子(以下简称徐氏父子)100%拥有的传化集团。在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了每10股4.5股的对价后,徐氏父子三人所持传化股份的比例分别为20.9%、12.04%、11.69%,而传化集团和浙江科投则分别是6.38%和3.19%。
浙江科投向传化集团出让所持300万股传化股份的协议签署于5月9日。每股转让价格是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确定为经审计后扣除2004年度现金分红的4.44元净资产,转让金额合计为1332万元。虽然股市整体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不断推进,但浙江科投和传化集团可能并没有料到推进速度如此之快。
6月13日,传化集团与浙江科投签订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在传化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如本次股权转让尚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由浙江科投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转让标的修改为浙江科投支付对价后合法持有的剩余股权及与之相应的股东权益,转让总价不变。在传化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如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由传化集团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转让标的和转让总价不变。就在《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签订一个星期后的6月20日,传化股份公告自己被确定为第二批42家试点公司之一。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时间和传化股份公告成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对象的日期上可以想象,浙江科投向传化集团出让股权时基本没有预料到股权分置改革。在股权分置改革对不同股东的利益发生重构的情况下,终止股权转让协议就显得顺理成章。但经过这样的紧急行动,浙江科投的出让金额有望增加一倍以上。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于浙江科投持股比例不到传化股份总股本的5%,其后续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减持这些股份就没有太多的限制。如果传化股份复权后的股价在明年8月4日时仍旧在12元以上,浙江科投的获利非但不会因向流通股股东支付45万股的对价而有所减少,反而至少会增加1509万元。显然,这比以非流通股形式向传化集团出让增加了近一倍的收益。
作者:记者 陈建军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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