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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再次被禁不是没有可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 19:45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谷岩观点:直销从上世纪90年代初进入我国后,在国内经过大起大落,曾经遭遇禁止。禁止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国家立法滞后;其次是消费者消费行为不成熟;三是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直销的旗号,从事商业欺诈、经济诈骗等活动,被指责为一种社会公害。国家根据世贸承诺,在严格依法监管的情况下,适度开放直销市场的条件已基本具备。但我们过去曾有过非法传销作乱的惨痛教训,究竟直销这扇门能开多大?这还取决于批准利用直销模式的企业的自律程度,取决于行政职能部门的有效监管。

  在直销立法前提下有限开放是一种探索性的开放,如果直销企业不依法经营,一旦成为经济领域的危害,根据世贸组织规定,世贸成员国可以按照世贸章程所做的承诺,进行变更。届时,直销被再次禁止也不是不可能的。

  早报记者李正勇实习生刘轶摄影韩杰名词解释直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在设立店铺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同时,通过推销员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经销方式。

  直销企业:《直销管理条例》所指以上述经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具备条件: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汇),认缴出资的投资者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三个月内全部缴清认缴出资额。

  保证金:直销企业应在其所在地指定银行存入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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