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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机“噪音强制令”掀波澜(热点关注)(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 08:25 人民网-市场报
洗衣机“噪音强制令”掀波澜(热点关注)(图)
  今后洗衣机大打“静音牌”,号称“静音王”、“静无声”的市场营销噱头将不能随便使了。8月1日起,强制性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包括洗衣机在内的6种家电产品必须在铭牌或说明书上标注噪声值,如果实际噪声数值超过标准,则不允许上市销售。

  政府部门:杜绝概念炒作

  “虽然在2004年3月1日国家就开始实施《家用电动洗衣机国家标准》,但由于此项标准并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在产品上标明等级认证,加上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制,许多在技术上达不到标准的小型不规范企业对此视而不见,还大张旗鼓把静音、节能等作为幌子,大玩概念牌,消费者却被蒙在鼓里。”中国家电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此项国家强制标准的主要负责人鲁建国告诉笔者,“眼下国家标准的强制实施,对于行业正规军来说是一件好事,那些只靠炒概念就能获利的杂牌企业将过不了这道坎。”

  对于该标准对洗衣机运行工作时限噪的具体规定,鲁建国介绍,以前《家用电动洗衣机国家标准》中对洗衣机的噪声性能指标只规定“洗涤、脱水时的噪声值应不大于72分贝”,而在此次噪声限值强制标准中,洗衣机的洗涤噪声限定值为62分贝、脱水噪声限定值为72分贝。从8月1日起生产出厂的洗衣机必须把噪声值标注在产品的铭牌或说明书上,且实测值与明示值只允许相差3分贝。

  生产企业:一年库存消化期

  鲁建国认为,目前在中国市场见到的知名洗衣机企业都能达标,只有那些在三、四级农村市场可以见到的杂牌洗衣机难以达标,据统计,这些不达标的企业约占洗衣机企业的10%-15%。

  海尔洗衣机相关负责人王全喜介绍说,每一次行业标准的出台都是一次行业洗牌,行业都要经历一次优胜劣汰。

  海尔洗衣机作为参与制订此项标准的企业,其企业标准比国家强制标准还要严格,比如自动挡滚筒洗衣机的噪声值,比国标还低2-3分贝。8月1日起海尔洗衣机出厂的新产品,将严格按照规定印制宣传单和说明书,上面会显示经过相关部门检测的噪音的具体数据。

  松下洗衣机市场部张计攀也表示,松下洗衣机对于国家每次颁布的各项标准都十分重视,并且力图优于国家标准,这样才能靠自身的优良产品质量在市场上立足。杭州松下洗衣机对8月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将严格按规矩办事,对于此前未达标的产品将根据有关监督部门的通知及时处理。

  小天鹅营销公司总经理焦为民指出,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正式实施,将给整个洗衣机行业带来更为显著的“马太效应”,强者更强,弱者淘汰。

  另据了解,此次强制标准正式实施的同时也为企业预留了大约一年的过渡期,以处理8月1日前老包装产品的库存。对此,一些业内人士分析说,未来一年内很多厂商都会根据市场区域化的需要,采取不同的渠道销售模式,尽快把不达标的库存机型处理干净。

  终端卖场:清场不合格产品

  8月1日是噪音强制标准实行的首日,京城的家电卖场市场执行情况怎么样呢?笔者走访了北京的几家卖场,发现绝大部分正在销售的洗衣机少有明确标出噪音分贝的产品说明书,消费者前去购买,只能任由销售人员的肆意推销。

  笔者在北京某家电卖场的洗衣机销售专区看到,整个卖场除了海尔滚筒洗衣机和西门子洗衣机的说明书外,其他产品说明书均写有“省电、节水、磨损低、防缠绕”等字样,有关噪音标准只字未提。笔者向卖场促销员咨询有关噪音的情况,多数销售人员不愿意花时间解释,在被问到国家强制标准的具体规定时也是支支吾吾回答不出。

  笔者随后采访了苏宁、永乐等卖场的相关负责人,各卖场均表示为了配合“噪音强制令”的实施,近期将会对不符合强制标准的产品进行大规模清场。北京苏宁市场部经理徐正飞表示,为确保8月1日以后6类产品达到噪音标准,苏宁正在清理噪音不达标的电器,要求厂家把不合噪音限值的产品清场,而属于苏宁自己采购的部分如没有达标,就和厂家进行调换。

  另据笔者从小天鹅、LG、海尔等厂家北京分公司了解到,他们正在联合国美、大中、苏宁等终端卖场开展“强制性标准普及活动”,并在终端卖场通过宣传页、销售人员讲解等灵活方式向所有消费者传递上述信息,让消费者对强制性标准有个明确而清晰的了解。

  监督部门:最高罚款30万元

  鲁建国认为,完善产品认证制度必须是安全和性能一起抓,像2003年实施的3C认证制度只是对产品的安全性负责,而没有严把产品的性能质量关,所以此次噪音标准的出台就是完善我国的性能质量认证制度,避免单腿走路。

  笔者在采访中发现,西门子、LG等外资企业对此项噪音强制标准的出台给予了足够的重视,早已要求技术部门进行技术升级,而某些国产企业则对此不甚了解,表示尚未收到相关通知。

  对此,鲁建国表示,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后,就先搜集中国的各项行业标准,并视此为法令来执行,以免在市场销售环节出现问题;而中国企业则抱有“不知者无罪”的投机心理对待政府出台的行业标准,常常是被监督部门罚了款后才及时整改。

  对于这项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8月1日起将由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监管,全国各省市质监部门将对相关家电产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将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处以5000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卖场带了好头(点评)

  家电圈的人经常比喻目前的市场竞争是一场江湖混战。这句话的意思有两重:一是家电厂家生产的产品不成熟;二是家电销售渠道竞争不理性。靠生产厂家和销售终端联手吹牛皮玩概念推销的家电产品,凡是与其稍有关联的新技术、新理念、新标准,都统统被家电商当作炒作的噱头,吹嘘产品如何领先国家技术,如何赶超国际标准。

  此次推行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下发,由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监管。这次标准的出现和推行,让我们看到家电厂家自定标准时代终结的同时,也看到了家电卖场营销策略的升级。

  我们都知道,过去国家一些标准出台后,由于监管不力,被监管者和监管部门玩起了“老鼠戏猫”的游戏,以至于很多为了保障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各项指标在很长时间内都难以执行,这常常是企业和卖家串通起来,使得本该被“红牌罚下”的产品钻空子堂而皇之地摆在卖场里销售,结果使消费者蒙受了不必要的损失。消费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得已采取非正常手段,出现了像王海这样的职业打假人,成为消费者效仿的楷模。

  在这次“噪音强制令”的推广中,我们看到了苏宁、国美、大中等大型连锁企业纷纷向厂家施压,要求厂家提供的产品达标。如此一来,家电卖场成为一种过滤器,替代了国家的部分监管,从源头上阻挡更多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为国家全面推行“噪音强制令”节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充当了有社会责任的监督员。

  销售终端决定企业生死。当生产企业把渠道商看作终端的同时,渠道商也开始懂得为消费者争取权益的重要意义。家电卖场执行国家标准能从过去被动接受到现在自发主动地监督,是家电卖场理性经营意识的觉醒,更是取得消费者终身信赖的开始。

  链接

  新《家用电动洗衣机国家标准》2004年3月1日实施,是对洗衣机分等级的推荐性标准。按照洗净比、节能、节水、噪声、含水率、寿命6项指标,对洗衣机进行评级,把洗衣机分为A、B、C、D四个等级,规定低于D级的产品禁止上市销售。

  《家用洗衣机能效限值》

  2005年5月实施,是针对目前能源紧张情况,类似于空调、冰箱能效比标准的一个洗衣机节能标准,按照洗衣机用水、用电量的不一样贴上节能等级标签。该能效标准的实施将平均提高洗衣机行业能效水平14%左右。《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

  2005年8月1日实施,规定洗衣机洗涤噪声限定值为62分贝、脱水噪声限定值为72分贝。该标准出台后,加上能效标准,将使洗衣机推荐性标准中洗净比、用电量、用水量、噪声四个主要指标得以强制实施。

  《市场报》 (2005年08月08日 第八版)

  作者:左延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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