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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住宅土地证有望突破70年大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 07:1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为70年。对于“70年后房子怎么办”的问题,正在征求意见的物权法草案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规定是: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有不少人认为,住宅用地70年的规定过短,不利于保护私人财产及提高房屋建筑水准。因此,有人主张延长为150年,还有人主张取消出让年限的规定,
成为永久性权利。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目前绝大多数城市居民都拥有了自己的住房,土地使用权期满的问题将越来越引人关注。

  根据物权法草案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前,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续期,除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外,出让人应当同意。这意味着居民住宅土地证70的大限突破有望。

  不过,草案目前没有明确申请续期的主体是业主个人还是业主会议、业主委员会。为此,有人建议,草案应该进一步明确申请续期的主体。

  此外,草案没有规定续期的年限。为此,有人提出,草案应当明确规定续期年限,其中住宅的续期时间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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