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间商会处在学习阶段
杨永平(广东企业发展研究专家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现在各种各样的协会、商会多如牛毛,难以胜数。比如有律师协会、工商协会,还有鳗鱼协会等。和谐社会需要民间组织。民间组织就像是社会的各种润滑剂、缓冲带。只有民间组织强大起来,社会才能和谐起来。中国商会与外国商会相比,外国商会最突出的特点是制度化、规范化、容易操作、流程
简化。我们的民间商会还处在一个学习、合作的阶段,要经常组织企业去外国参加学习,学习管理方法等。我认为,当前我国的商会就要与外国的商会学习、合作、互动。我们协会还要组织行业到美国大型的企业参观、学习管理方法。
政府需要制衡力量
曾伟(中山大学MBA教授欧博企业研究所所长):无论是哪种模式的外国商会,它们的权威性都远远比我国商会的权威性大,表现在对待行业的规范管理具有权威性。这是因为国外的非政府的组织力量很发达,而中国则是官本位思想非常浓厚。国外商会组织的权威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行业内的规范。在外国,行业的规则、标准是由协会制定,而不是由政府规定的,行业对企业的行为具有很强的约束力。而在我国,二级商会对行业的规范性还不够,通过协会来约束会员还没有形成权威性。也就是说商会对企业的约束力还不够,还必须靠政府出面。国外商会的权威性还表现在对外代言方面。外国商会具有很强的代言权,可以表达企业单位的心声、表达行业的职业要求,并跟政府形成一种制衡力量,而这种代言权在我国商会中是很弱的。
提升服务性和说话权
伍振宙(香港中小企业总会广州首席代表):跟国内的商会相比,国外的商会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商会的政治色彩很淡,而国内的商会是走有中国特色路线的,商会与政府的关系很密切,也经常通过政府的一些活动来进行服务。因此,国内的商会也被称为二级政府或者第二个政府。尽管国外商会的政府色彩很淡,但它的政治地位却并不比国内商会低。在国外,商会的地位比较高,商会中企业之间的凝聚力特别强。比如我们香港的商会中就有不少是行政法、立法会的成员,当政府的工作做得不好时,他们可以通过立法来弹劾政府。而且,国外商会的成员是由社会民众选举出来的,代表的是社会民众的利益,也就有说话权;二是国外商会的服务性很强,而且服务非常细致到位。国外商会的发展是适应市场经济,是按市场经济的规律来办事的,更多的是服务,它包括为有问题需要帮助的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和改善政府一些不够好的政策,为企业的发展创建一个良好的平台。比如香港是一个劳动力紧缺、土地紧缺的城市,很多企业选择到内地来投资,但是他们对内地的法律和制度以及经商环境都不熟悉,这就需要香港的商会为企业提供一个平台,帮助政府和企业的沟通与互动,帮助企业了解最新的政策和最新的商业信息。(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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