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不再是一句空话。G紫江(600210)第一大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沈雯率先兑现承诺,近日通过二级市场完成了购买500万股G紫江社会公众股股份,并按规定申请将上述股份予以锁定。
本报讯(记者薄继东)昨日,紫江集团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2005年7月26日发布的《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雯先生关于计划购买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
会公众股股份的公告》,沈雯已按计划在股改实施后的4个交易日内通过二级市场完成了购买500.0374万股G紫江社会公众股股份,并按规定申请锁定。
这是继G紫江的第一大股东紫江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率先于其他试点公司做出高于证监会要求的额外保证、并由此引发了后续试点公司的纷纷效仿之后,G紫江摆出的又一令人仰慕的高姿态。首创证券的注册分析师王兴建评论说,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社会公众股股份,对维护其股票价格和市场形象均有积极的意义,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持股信心。
事实上,沈雯增持G紫江社会公众股股份的决心,早在7月26日发布的公告中就已经有所流露。当时沈雯承诺:在对价支付股票上市流通后的5个交易日内,根据G紫江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个人名义,择机通过上证所购买500万股G紫江社会公众股股份。
5个交易日,时间相当短,如沈雯不履约,根本就逃脱不了舆论的谴责。因此可以说,沈雯早就做好了诚心诚意购买G紫江社会公众股的准备。而其他试点公司如有大股东增持计划,一般将其增持动作框定在股改实施后的两个月之内,而且还伴有各种限制条件,造成实际履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无疑,沈雯之举开了一个好头,为其他试点公司树立了一个榜样。不过,客观地讲,除了沈雯热爱其一手创办起来的紫江之外,沈雯也确实具备其他试点公司的大股东不可比拟的优势。G紫江是迄今为止所有宣布股改的46家试点公司中,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持股成本差异最大的公司,两者之比达1:11.77(股改后)。也就是说,沈雯从二级市场购入500万股G紫江的资金耗费,与其从股改中获取的收益相比,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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