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衍琪通讯员于江)自首都机场海关申报制度改革后,部分旅客企图采用人身藏匿的方式携带超量货币出境。据北京海关统计,自7月1日以来首都机场海关旅检现场共查获超量携带外币出境案件19起,案值554万元。
据海关负责人介绍,7月份查获的总共23起案件中,21起案件当事人在填写《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时,均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另2起案件当事人在海关现场申报通道
申报超量外币后,被告知不得携带超量货币出境,应将超过5000美元的外币退运境内,但旅客不听劝告,再次携带超量货币进入海关监管区准备由无申报通道通关,被关员现场查获。
针对近期旅客采取藏匿的方式违规携带货币的案件明显增多,海关再次提醒,为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打击洗钱、货币走私和逃汇等违法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制定《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规定,中国公民出入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20000元。对于外币现钞,根据规定,旅客15天内首次出境时携带外币现钞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至10000美元的,应向银行申领;超出10000美元的,须向当地外汇管理局申请核准。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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