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别人的权利,不用你多嘴,可是总有不少人喜欢多嘴又多舌。随着高考进入“后录取”阶段,高分复读的事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对于那些放弃当年进大学、宁可读“高四”的考生,许多人表示“反对”。听听他们发出的生硬的声音吧:“高分复读如同赌博”、“严重违反教育规律”、“变相浪费教育资源”、“极大浪费考生精力”、“恶性侵害应届生利益”等,不一而足。在下看来,这些“高分复读反对派”的观点,值得商榷。
君可知否,只要是考生自己的意愿(而非家长或学校的强迫),那么,低分复读也好,高分复读也罢,都是考生自己的权利。既然是考生的权利,那么,不管是读“高四”还是“高五”,都是可以的。如今大学与考生之间是一种供求关系,考生是要花费不菲的价钱来购买大学教育的,他今年放弃购买资格,明年通过高考赢得资格之后再购买,这本身就是权利。
但是,正因为权利意识还是普遍稀缺,所以就有人拿“高分复读”来说事,提出种种“反对”意见,这些反对意见里,根本就不提学生的权利问题。还有一些所谓的“专家”,愿意充当好事之徒,试图通过强制行政立法或出台红头文件的手段,来强行剥夺考生的复读权利,这些人是否想过“个人权利不容侵犯”这几个字?
有一种别人的权利不用你多嘴!尽管我这样说也有“损害”你发表意见的权利之嫌,问题是:一、你的多嘴最终是没用的,你说了也白说,人家要高分复读还是要高分复读;二、我发表“有一种权利不用你多嘴”的意见,也是我的权利之一。
(徐迅雷)
《市场报》 (2005年08月05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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