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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市:在人象冲突间取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 04:57 中国青年报

  云南思茅市自然保护区负责人曹亦功给记者看了一本农村借贷账目,账目上,借贷最高的1500元,最低的仅200元,这些借贷的钱全部用于养殖、种植以及买化肥、饲料等。

  曹亦功说:“这些资金虽然不多,但却帮助农民发展了经济,提高了他们对野象肇事损失的承受能力,缓解了人象之间的矛盾。”

  野生亚洲象在我国仅存约250只,自古以来亚洲象就在思茅地区出没,1976年由于3头野象被猎杀,16年间思茅地区再也没出现过野象。直至1992年,亚洲象才又重新回到思茅。但野象不断伤人致死、破坏庄稼、损毁房屋、毁坏交通工具等,给当地农民造成巨大损失,人象矛盾日渐加剧。尽管云南省为此专门制定了《重点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但是每年不多的经费不过是杯水车薪。

  2001年7月,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决定在思茅实施一项亚洲象栖息地保护与社区发展项目。项目包括社区发展、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3个部分。项目一方面通过科学研究为亚洲象栖息地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保护野象不受人为伤害,并通过退耕还林、修建硝塘等措施扩大并保护野生亚洲象的栖息地;另一方面,通过“互助基金”———小额扶贫贷款的形式,提高农民经济收入,增加他们对大象造成损失的承受能力,进一步缓解人与大象的冲突。

  项目最早在思茅市南屏镇整碗村大一社等7个自然村试点,不仅向每户发放800元钱投入生产,还对农户进行农技培训。为使资金能有效使用,项目实行“互助基金小组”,5户或5户以上村民们自愿组成小组,其中必须有一户或一户以上的贫困户或象损户。小组成员共同选出组长、会计和出纳,负责互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每户轮流向“互助基金”申请借贷。小组成员必须遵守3个原则:不杀害猎杀野生动物、不毁林开荒乱砍乱伐、制定出保护亚洲象及栖息地的具体行动。

  曹亦功是当年该项目办公室的负责人,他说:“互助基金小组成员都有连带责任,如果小组成员违反规定,项目办将收回基金并解散小组。这给大家都带来了压力,增加了大家的团体意识。”

  一年后,“互助基金”产生了效益。农户王增华说:“互助基金不只是一种贷款。虽然资金有限,但它让我们发展了生产,促进了村民间的相互沟通,让大家更多地了解了不同的生产方式。”许多村民都认为,互助基金提高了他们的经济意识,带动了他们对信息和技术的渴求。

  曹亦功说,项目执行3年,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提供了17.5万美元,7个社区超过370户家庭将贷款汇集到基金小组,农户们减少了在森林中的农业活动,许多家庭成功转种替代农作物,减轻了森林的土地压力。如此以来,村民便愿意接受野象并自愿保护共享的栖息地。

  曹亦功说,如今,项目虽然已经结束,但互助基金小组仍然存在,而且基金数额在滚动中越来越大,农户的生产规模也不断扩大。目前,又有7个自然村的农户加入了互助基金小组。

  作者:本报记者 张文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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