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傅春荣4日北京报道】国家工商总局日前组织对全国部分电视台和报纸发布广告执行法律情况进行了监测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自今年全国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以来,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服务等虚假违法广告蔓延势头得到初步控制。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电视台第一套节目2005年6月8日全天发布的药品、食品、医疗服务、化妆品广告;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及计划单列市广告发布量较大的报纸2005年6月8日—10日三天发布的药品、食品、医疗服务、化妆品广告。在以上范围内,工商部门共检查报纸广告3497条次,发现严重违法广告1095条次,违法率为31.31%。共检查电视广告5267条次,发现严重违法447条次,严重违法率为8.49%。
据了解,此次检查结果显示,一些社会反映强烈,内容严重违法且表现形式低俗的广告大幅减少;报纸和电视广告总体违法率较第一季度有所下降;一些广告发布单位经过整改后变化明显。
检查还发现,违法广告的表现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药品广告中使用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根除、根治、治愈等;二是医疗服务广告中宣传治愈或者保证治愈;三是食品广告宣传疗效以及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和形象。(5B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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